莞番高速(寮步段)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封场工程标段(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TWY-200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莞番高速(寮步段)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封场(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东东实开能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广东东实开能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莞番高速(寮步段)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临时封场工程标段(一)。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寮步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标段(一)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上底填埋场高速红线外南侧区域、刘屋巷填埋场高速红线外北侧区域的封场,封场面积约3.34万平米;标段(二)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上底填埋场高速红线外北侧区域、大岭山临时库区、腐殖土堆放区的封场,封场面积约3.75万平方米。
本招标工程为标段(一)。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约735万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限价735万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广东东实开能能源有限公司。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广州华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标段(一)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底填埋场高速红线外南侧区域、刘屋巷填埋场高速红线外北侧区域两个地块垃圾堆体整形后移交的堆体的渗滤液收集、填埋气导排、表面覆盖、截洪排水等工作;以上具体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10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 10月30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5
壹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
3.3.5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3.7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3.8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规模为:承接过
市政公用工程450万以上的施工业绩。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
填埋场封场工程的施工业绩。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也可以提供其全资子公司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四。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 9 月 23 日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6楼606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年
9 月
30日
9 时
30 分。投标会时间:
2020 年
9 月
30日
9 时
30 分,地点:
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六楼618室。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栏目(http://www.dgsy.com.cn/)、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招标采购栏目(http://www.weiyecoltd.com/)发布。
7.投标担保
7.1 投标担保金额:14
0000.00元。
7.2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
£银行电子保函;
¢其它:
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注意:(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或投标保函提交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东实开能能源有限公司;
电话:0769-22001739/15692019575;
地址:东莞市东城八一路机关二号大院;
电子邮件: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
/;
地址:
/ 。
电子邮件:
/。
8.2 其他: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广东东实开能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构: |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102 |
地 址: |
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
邮 编: |
523000 |
邮 编: |
523112 |
联系人: |
吕碧文 |
联系人: |
冼小姐 |
电 话: |
0769-22001739/15692019575 |
电 话: |
0769-22652033 |
传 真: |
/ |
传 真: |
0769-22655918 |
2020年 9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