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水乡科创孵化中心4#楼-主体工程补充通知一
(采购编号:TTWY-19119)
各投标人:
现对《东莞水乡科创孵化中心4#楼-主体工程采购文件》(编制日期2019年12月31日)作出如下说明(或修改):
1、原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3.1”修改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以下无正文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