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2018年水处理煤质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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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2018年水处理煤质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TWY-1802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所需的服务单位。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2018年水处理煤质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TTWY-18029;
(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项目所投活性炭产品必须为适用于饮用水处理的煤质粉末活性炭,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于
2018年
10 月
12 日至
2018年
10 月
19 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在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城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办公楼7楼)洽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并加盖公章:
(1)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投标人,做好相关记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于
2018年
11 月
2 日
9:30分前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快递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8、兹定于
2018年
11 月
2 日
9:30分(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
开标地点: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网(www.djsw.com.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weiyecoltd.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招标人: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141号
联 系 人:马小姐
电 话:0769-26621923
10、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办公楼七楼
邮政编码:523112
联 系 人:罗小姐
电 话:0769-22652033
邮 箱:WYZFCG@126.com
附件:(上网定稿)招标文件-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2018年水处理煤质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