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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江西省鄱阳湖区1-5万亩圩堤除险加固工程永修县高桥圩、幸福圩、朝阳圩除险加固工程和江西省鄱阳湖区单退圩堤加固整治工程永修县立新圩加固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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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鄱阳湖区1-5万亩圩堤除险加固工程永修县高桥圩、幸福圩、朝阳圩除险加固工程和江西省鄱阳湖区单退圩堤加固整治工程永修县立新圩加固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鄱阳湖区1-5万亩圩堤除险加固工程永修县高桥圩、幸福圩、朝阳圩除险加固工程和江西省鄱阳湖区单退圩堤加固整治工程永修县立新圩加固整治工程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修县鄱阳湖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永修县鄱阳湖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幸福圩位于永修县虬津镇、朝阳圩位于永修县白槎镇、高桥圩位于永修县艾城镇、立新圩位于永修县立新乡。
2.2 标段划分:3个设计标,其中1标为幸福圩和朝阳圩,2标为高桥圩,3标为立 新圩。
2.3 招标规模:幸福圩总投资约2566万元,朝阳圩总投资约6477万元,高桥圩总投资约8734万元,立新圩总投资约6499万元。
2.4招标控制费率:以上级到位资金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标A=3.8%(含审查费用),2标A=3.6%(含审查费用),3标A=3.4%(含审查费用)。
2.5设计完成工期:2018年5月30日前提交设计成果(含初设报告、地勘报告、概算、图纸等评审材料),评审后1周内完成初步设计修改;初步设计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施工图纸,施工图审查之后2周内完成修改并按业主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招标设计。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地质勘察、地形及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勘察设计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在信用平台中登记且公示期满,否则无效。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设计投标资格状态。
(7)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7日0时至2018年4 月16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weiyecoltd.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可投标段数与中标原则说明:投标人可参与任意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现场按照招标控制费率从大到小的顺序(1标、2标、3标)开标、评标,投标人若在招标控制费率大的标段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其它招标控制费率较小标的中标排序。
7.3工程设计费及支付
(1)设计费计算原则:以上级到位资金为基数(包括中央、省、市)剩以中标费率计算。(例如:3标段立新圩设计中标费率为3.4%,立新圩初步设计报告批复6498.78万元,上级到位资金为4000万元,设计费为4000万元*3.4%=136万元)
(2)设计费支付:本项目设计费按完成设计成果分阶段支付,第一次支付待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并完成审查批复后,按批复的初步设计报告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不含独立费和基本预备费)乘以中标费率的25%支付。剩余资金根据上级资金到位情况按照设计进度和永修县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支付。若上级资金不能按批复初设报告概算投资全额到位,出现按设计费计算原则计算得出的设计费小于第一次支付的费用时,超支付的设计费不退还,即该标段的设计费为第一次支付的费用。(例如:3标段立新圩设计中标费率为3.4%,立新圩初步设计报告批复6498.7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为4542.77万元(不含独立费和基本预备费),第一次支付设计费为4542.77*3.4%*25%=38.61万元;若最终上级到位资金为1000万元,设计费为1000万元*3.4%=34万元<第一次支付设计费38.61万元,因此设计费以第一次支付为准,超付部分38.61-34=4.61万元不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永修县政务网、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修县鄱阳湖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永修县水务局
联 系 人:殷工
电    话:1507029097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南昌县昌南新城芳湖路1398号象湖桃源44栋2单元901
联 系 人:章工
电    话:18770054246
网    址:www.jxalzx.com
标段划分情况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建设地点 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
设计1标 YXXPYHWTJG-SJ-01 永修县虬津镇、白槎镇 幸福圩总投资约2566万元,朝阳圩总投资约6477万元, 3.8%(含审查费用)
设计2标 YXXPYHWTJG-SJ-02 永修县艾城镇 约8734万元 3.6%(含审查费用)
设计3标 YXXPYHWTJG-SJ-03 永修县立新乡 约6499万元。 3.4%(含审查费用)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