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中心小学饭堂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CQZ2018002)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中心小学(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QYWYCG2018002
- 二、招标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中心小学饭堂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内容 |
经营期限 |
承包费用
(万元/年) |
支付方式 |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中心小学饭堂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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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采取3+2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在第三年的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招标人做好充分的评估后,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如确定继续执行合同的,则与中标人续签2年合同) |
6≦承包费用≦7 |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次性向采购人支付一年的费用,其余的每年2月1日之前一次性向采购人支付每年的中标费用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具有经营中小学校食堂的经验。
(三)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六)所属期为2017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七)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7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 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分公司,或联合体,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参与正式投标时上述(四)-(八)项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五、公告
(一)公告期:
2018 年
01 月
15 日至
2018 年
01 月
19 日。
(二)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www.weiyecoltd.com/)、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qyggzy.cn)、《清远日报》。
六、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登记
(一)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8 年 01 月 15 日至 2018 年 01 月 19 日,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到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首层南大厅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三)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6.经营中小学校食堂的证明材料(中小学校食堂的经营合同);
7.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勘察现场
(一)集中时间:投标人自行组织。
(二)集中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中心小学饭堂
(三)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一)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
02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首层东侧)。
九、开标信息
(一)开标时间:
2018 年
02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首层东侧)。
十、联系方式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中心小学内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3486630
(二)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1号丽晶豪庭2座703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3-6899080
传真:0763-6899080
十一、投标保证金信息
(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8年
02月
05日
17 时正。
- 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把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存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才能办理投标手续。
- 收款人名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署前支行
账号:44001760307053006440-2002
备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综招 QYWYCG2018002”字样。
注:
1、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天”,“时间”指“北京时间”。
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