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屋河河道整治工程等九项工程可研、水保、审图采购项目(包3第三次招标)更正公告
日期: 浏览次数:
关于古屋河河道整治工程等九项工程可研、水保、
审图采购项目(包3第三次招标)更正公告
我公司受惠州南站碧桂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17年12月15日在广东泰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就古屋河河道整治工程等九项工程可研、水保、审图采购项目(包3第三次招标)做以下更正:
1.原招标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第3条:
原公告内容: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且审查业务范围须具有市政基础设施(含道路、桥梁、排水)工程,同时能对水环境治理(具有水利行业资质)的施工图进行审查。
现更改为: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且审查业务范围须具有市政基础设施(含道路、桥梁)工程,同时能对水环境治理(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的施工图进行审查。
2.原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第7条:
原公告内容: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改为:本项目包组3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含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市政审图单位。
3.原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第8条第2小节:
原公告内容: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且审查业务范围须具有市政基础设施(含道路、桥梁、排水)工程,同时能对水环境治理(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图进行审查
现更改为: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且审查业务范围须具有市政基础设施(含道路、桥梁)工程,同时能对水环境治理(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的施工图进行审查。
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如涉及以上内容,请以此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望各投标人知悉!
特此公告!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