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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茅洲河流域综合整治(东莞部分)一期项目-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第三方监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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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东清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茅洲河流域综合整治(东莞部分)一期项目-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第三方监测(招标编号:TTWY-1701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所需的服务单位。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茅洲河流域综合整治(东莞部分)一期项目-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第三方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长安镇环山渠、新民排渠、东引运河、霄边排渠、陈蔡涌等5条河涌截污次支管网的支护结构、周边环境/建筑、地下管线及基坑(沉井)外地下水位等进行监测(含位移、沉降观测等),及时发现下沉、倾斜、移位等现象,其中观测时间以现场实际施工进度情况而定;
(2)各项监测,如因工程所需,延长各项或整体监测内容,应予以执行。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1. 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于20170822日至20170910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
(3)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合格投标人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于201709119:30分前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快递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8、兹定于201709119:30分(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
开标地点: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办公楼7楼(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办公楼7楼(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69-22652033   传真:0769-22655918
联系人:罗莹莹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购买招标文件),并将洽购招标文件所需的资料快递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户  名: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东莞盈彩支行
账  号:44272301040001052 
10、招标人:东莞市东清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火炼树红棉二路红锋大厦四楼、五楼
联 系 人: 邱剑锋
电    话:0769-22016861
11、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办公楼7楼
邮政编码:523112
联 系 人:罗莹莹
电    话:0769-22652033
传    真:0769-22655918
网    址:http://www.weiyecoltd.com/
 
 

附件 (上网定稿)茅洲河流域综合整治(东莞部分)一期项目-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第三方监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