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城北区拦河坝I坝(花旗)应急改造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寻乌县城北区拦河坝I坝(花旗)应急改造工程已由
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额,项目招标人为
寻乌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马蹄河液压升降坝工程位于县城东江源大桥至新罗大桥之间,一级坝位于东江源大桥下游30m。本工程是以改善城市环境,增加城市景观,兼有河道整治、改善生态环境等综合效益的水利工程,对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品位,为全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本工程是配套县城“一河两岸”的景观工程。
工程由一级坝组成,拦河坝动力系统采用液压撑杆,坝面为薄壁钢筋混凝土坝,配套拦河坝自动控制液压设备管理房。一级坝建筑物主要由砼溢流坝、左右岸刺墙与防洪堤段、护岸挡墙及液压升降坝等组成,正常蓄水位为282.50m,液压升降坝高2m,共10扇总长60m。
2.2 招标规模
本项目批复总投资约374.89万元,本次招标约360.89万元。
2.3 招标范围
本标段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水保工程和环保工程等)、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含设备20年免费维护保修服务)等等。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含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三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中型及以上平面定轮闸门);
3.5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型(含)及以上液压式启闭机使用许可证资质;
3.6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
3.7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办理登记手续(以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登记信息为准)。
3.8 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3.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
3.10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证书。
3.11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2设备采购与安装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类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设计单位,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
3.14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3年无商业欺诈行为、严重违约和产品重大质量问题;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近三年均盈利。
3.16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国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1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拟派委托人到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及获取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相应的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③联合体协议书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及联合体各方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取邮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7月11日15:00时,地点为
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寻乌县水利局
地 址:寻乌县行政中心三楼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1470707201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南昌县昌南新城芳湖路1398号象湖桃园44栋2单元901室
联 系 人:章先生
电 话:18770054246
网 址:http://www.weiyecolt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