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职工食堂食品配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职工食堂食品配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职工食堂食品配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QYWY-2022-13CG
2.3采购数量:1项
2.4服务期限:本项目采用1+1模式,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1年(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招标人做好充分的评估后,评估合格的可与中标人续签1年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按规定完成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承诺书原件。
3.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原件。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7不接受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法定假日除外),向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登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登记资料:
投标登记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标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办理投标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注:
1.采用邮寄方式请在4.1所述的时间内将4.2要求的资料邮寄至:清远市清城区东城锦绣路1号万邦国际商贸中心2号楼14层09号),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0763-3665152;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请在4.1所述的时间内将4.2要求的资料彩色扫描件发至以下邮箱:2965119563@qq.com,并致电我司(联系电话:0763-3665152);
3.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请在4.1所述的时间内携带4.2要求的资料到清远市清城区东城锦绣路1号万邦国际商贸中心2号楼14层09号)进行现场投标登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3日09时30分。
5.3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3日09时30分。
5.5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邮寄或投标人被授权人亲自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锦绣路1号万邦国际商贸中心2号楼14层09号,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0763-3665152;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邮寄的按收件时间为准),收件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招标人(招标代理)不予受理。
5.6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如投标人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不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结果视为默认。
5.7根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议需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否则拒绝进入开标现场及接收其投标文件。
6.交纳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银行转帐。
6.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自2022年12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4.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公告媒体
8.联系方式
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锦绣路1号万邦国际商贸中心2号楼14层09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63-3665152
传真:0763-3665152
8.2招标人: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63-3868951
传真:0763-3868589
招标人: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