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埔村委会长东村明渠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7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WY-2022-03CG
项目名称:长埔村委会长东村明渠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1264.7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长埔村委会长东村明渠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91264.7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如有):191264.7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B021399 |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
长埔村委会长东村明渠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191264.76元 |
191264.76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竣工。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所属期为2021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②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参保时间须为2021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竞争性磋商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竞争性磋商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埔村委会长东村明渠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竞争性磋商承诺书》):
①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②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竞争性磋商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需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21日至2022年03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3月31日09时 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五、公告期限
自 2022 年03月 21日至 2022 年03 月23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需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持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报名,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供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交纳磋商保证金
2.1、交纳磋商保证金时间:自 2022年03月21日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2.2、交纳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2.3、磋商保证金信息
2)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翔支行
3)帐户:6232 5906 9905 0044 963
2.4、投标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入。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QYWY-2022-03CG投标保证金”字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长埔开发区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763-39276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703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763-3665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63-3665152
附件: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2年 03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