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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东鸿羽毛球馆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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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编号: 东采DGDH(2015)01号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东鸿羽毛球馆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己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东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东莞市东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本次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东鸿羽毛球馆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本次采购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三元路与塘坝一路交汇处西南侧。

  2.3本次采购项目的规模:东鸿羽毛球馆建设工程,建筑面积约5200平方米,拟建标准羽毛球比赛场28个。

  2.4本次采购项目的投资金额:请详见招标文件。

  2.5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范围:东鸿羽毛球馆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从勘察设计开始至本场馆建设工程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给采购人使用为止,包括但不限于迁改工程(由建设单位协调组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迁改工作,中标单位参与迁改工作并负责现场有关文明迁改工作并支付补偿费用)、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精装修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门窗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外水外电接驳工程、商铺前红线外10米内绿化带铲平及平整、围墙工程等的勘察设计与施工,含: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文件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各专业工程的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全部工作。以上采购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基础资料及用户需求书。

  说明:(1)本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基础资料和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并提交完整的施工设计方案文件和相关的设计计算书资料以及投标报价作为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的要求),此施工设计方案文件和设计计算书在中标后由中标人再根据要求、标准及规范细化至施工图设计文件。由于审图的要求进行图纸修改的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的勘察、设计风险,不得调整中标价格。

  (2)中标人在勘察设计阶段的各个阶段过程中,必须保证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审核、竣工图编制阶段等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符合现行相关的国家、广东省及东莞市现行的设计规范及标准,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通过审图公司审核并合格,具体由甲方负责联系施工图审查公司,勘察费用,包括在本次投标报价当中。

  (3)在施工阶段,中标人必须协助采购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自行申报质量、安全监督及竣工验收;自行提供全套的施工合格技术资料,各专业必须的材料检测费用及第三方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本次中标单位的报价为总包合同价,包括采购人的全部需求按合同价一次包干。中途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

  2.6本次采购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90 日历天(已包含设计及施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为 2015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年12月19日。

  各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1)勘察设计阶段: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个日历日内开展,10个日历日完成定稿施工图;

  (2)施工阶段: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日历日内组织施工人员进场开工;

  (3)验收及移交阶段: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 个日历日内通过工程质量验收并移交采购人;

  备注:设计及施工是否交叉同步进行由中标人自行综合考虑各工期节点要求。

  2.7本次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 设计及施工均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其中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一个成员为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3.3项目经理资格: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 。

  (1)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2)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4项目总设计负责人资格: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于本设计单位。

  3.5施工总承包企业已具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企业IC卡”,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用档案核准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本须知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质等级要求,企业的信用档案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公示中必须为可用状态;

  3.6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登记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用档案中。

  3.7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设计负责人)。

  (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给采购人审查,符合要求方可参加投标。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须符合以下规定:

  A.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B.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

  C.投标人报名时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出示原件给采购人核对,核对无误后,采购人留复印件备案。

  (3)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可从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9月11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照片均需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交);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交);

  ③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交];

  ④办理人身份证(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⑤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9月 14日09:30时,地点为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其它说明

  6.1 投标担保金额:2万元,投标担保形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东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莞城区汇峰大厦A区9楼 地 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邮 编: 523000 邮编: 523112

  联系人: 金澎 联系人: 马红兵

  电 话: 0769-28822356 电 话: 0769-22652033

  传 真: 0769-28822398 传 真: 0769-22655918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