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镇自来水厂制水用药协议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补充通知(一)
致: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受东莞市桥头镇自来水厂的委托,于2021年3月17日对桥头镇自来水厂制水用药协议供货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TWY-21027) 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篇用户需求书商务要求第(一)款中的第1点作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要求:“1、提供货物生产厂家工商登记证明材料、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备案证及相关货物
广东省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修改为:“1、提供货物生产厂家工商登记证明材料、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备案证及相关货物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3月17日